北美第一个路德教派,宾夕法尼亚部长会议,在费城成立。

路德教是新教最大的分支之一,与 16 世纪德国修道士和改革家马丁路德的神学一致,他致力于改革罗马天主教会的神学和实践,发起了新教改革。政府和教会当局对他著作的国际传播的反应,从九十五条论纲开始,分裂了西方基督教。在宗教改革期间,路德教成为北欧许多国家的国教,特别是在德国北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和当时的利沃尼亚教团。路德教会的神职人员成为公务员,路德教会成为国家的一部分。路德教会和罗马天主教徒之间的分裂在 1521 年的沃尔姆斯法令中被公开和明确:国会的法令谴责路德并正式禁止圣城公民罗马帝国从捍卫或宣传他的思想,使路德教的倡导者被没收所有财产,被没收的财产的一半被没收给帝国政府,剩下的一半被没收给提出指控的一方。分歧主要集中在两个要点:教会中权威的正确来源,通常称为宗教改革的形式原则,以及称义的教义,通常称为路德神学的物质原则。路德教提倡“单凭恩典,单凭信心,单凭圣经”称义的教义,即圣经是所有信仰问题的最终权威。这与在特伦特会议上定义的罗马天主教会的信仰形成鲜明对比,即权威来自圣经和传统。与加尔文主义不同,路德会保留了宗教改革前西方教会的许多礼仪实践和圣礼教义,特别强调圣体圣事或主的晚餐,尽管东方路德教使用拜占庭仪式。路德宗神学在基督论、神圣恩典、上帝律法的目的、圣徒坚忍的概念和预定论方面与改革宗神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