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和美国的代表签署了根特条约,结束了 1812 年的战争。

根特条约(8 Stat. 218)是结束 1812 年美国和英国之间战争的和平条约。它于 1815 年 2 月生效。双方于 1814 年 12 月 24 日在荷兰联合王国(现比利时)的根特市签署了该协议。该条约通过恢复 1812 年 6 月的战前边界,将两党关系恢复到战前状态。该条约于 1814 年 12 月 30 日经英国议会批准并由摄政王(未来的乔治四世国王)签署成为法律条约的消息传到美国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安德鲁·杰克逊领导的美国军队于 1815 年 1 月 8 日赢得了新奥尔良战役。该条约直到 2 月美国参议院一致批准后才生效1815 年 2 月 16 日。美国总统詹姆斯麦迪逊签署了该条约,并于 1815 年 2 月 17 日与英国大使交换了最终批准的副本。

该条约开始了两个多世纪以来美国和英国之间基本上和平的关系,尽管出现了一些紧张时刻,例如 1838-39 年的阿鲁斯托克战争、1861 年的特伦特事件和 1866-1871 年的芬尼亚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