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在将近 356 年后正式解散。

宗教裁判所法庭(西班牙语:Tribunal del Santo Oficio de la Inquisición),俗称西班牙宗教裁判所(西班牙语:Inquisición española),由天主教君主阿拉贡国王费迪南二世和王后于 1478 年建立卡斯蒂利亚的伊莎贝拉一世。它的目的是在他们的王国中维持天主教的正统观念,并取代在教皇控制下的中世纪宗教裁判所。它与罗马宗教裁判所和葡萄牙宗教裁判所一起成为更广泛的天主教宗教裁判所的三种不同表现形式中最实质性的一种。 “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可以广义地定义为在西班牙和所有西班牙殖民地和领土上开展活动,其中包括加那利群岛、那不勒斯王国以及北美洲、中美洲和南美洲的所有西班牙属地。根据现代估计,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三个世纪期间,约有 150,000 人因各种罪行被起诉,其中 3,000 至 5,000 人被处决(约占所有案件的 2.7%)。宗教裁判所最初的目的是识别异端在那些从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皈依天主教的人中。在 1492 年和 1502 年皇家法令颁布命令犹太人和穆斯林皈依天主教或离开卡斯蒂利亚后,对新皈依天主教徒的信仰的监管得到了加强,导致数十万人被迫皈依,对皈依者和 moriscos 的迫害,以及从西班牙大规模驱逐犹太人和穆斯林。直到 1834 年,在伊莎贝拉二世统治时期,宗教裁判所才被彻底废除,在上个世纪的影响力下降了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