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尼·金,美国警察暴行的受害者(生于 1965 年)

罗德尼·格伦·金(Rodney Glen King,1965 年 4 月 2 日 - 2012 年 6 月 17 日)是一名非裔美国人,是警察暴行的受害者。 1991 年 3 月 3 日,金因在 I-210 上醉酒驾驶而在高速追捕后被洛杉矶警察局警察殴打。一个无关人员,乔治霍利迪,在他附近的阳台上拍摄了这一事件,并将录像发送给当地新闻台 KTLA。录像显示,一名手无寸铁的国王在最初逃避逮捕后遭到殴打。该事件被世界各地的新闻媒体报道,并引起了公众的轰动。

在新闻发布会上,洛杉矶警察局长达里尔·盖茨宣布,四名涉案警员将因过度使用武力受到纪律处分,三人将面临刑事指控。洛杉矶警察局最初指控金“逃避重罪”,但后来放弃了指控。获释后,他坐在轮椅上对记者讲话,他的伤势很明显:打石膏时右腿骨折,脸部严重割伤和肿胀,身上有瘀伤,胸部被烧伤电击枪。他描述了他是如何跪下,摊开双手,慢慢地试图移动,以免做出任何“愚蠢的动作”,被一根比利棒击中脸部并震惊。他说,当他们逼迫他时,他害怕自己的生命。四名警官最终以过度使用武力的罪名被审判。其中,三人被无罪释放,陪审团未能就第四项指控的一项指控作出裁决。在无罪释放后的几个小时内,1992 年洛杉矶骚乱就开始了,这是由少数族裔对审判判决和相关的长期社会问题的愤怒引发的,同时非洲裔美国人和韩裔美国人社区之间的紧张关系也加剧了这一事件。骚乱持续了六天,造成63人死亡,另有2383人受伤;直到加州陆军国民警卫队、陆军和海军陆战队提供增援以重新建立控制后,它才结束。

联邦政府起诉了一个单独的民权案件,获得了大陪审团对这四名官员侵犯金的民权的起诉。他们在联邦地区法院的审判于 1993 年 4 月结束,其中两名警官被判有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另外两人被无罪释放。在 1994 年的另一起民事诉讼中,陪审团裁定洛杉矶市承担责任,并判给金 380 万美元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