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会议通过邦联条例。

大陆会议是一系列立法机构,具有一些行政职能,适用于英国在北美的 13 个殖民地,以及在美国革命之前、期间和之后新宣布的美国。 “大陆会议”一词最具体地指 1774-1781 年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国会,也可以指 1781-1789 年的联邦大会,它作为美国的第一个国民政府运作,直到在美国宪法。因此,该术语涵盖了 1774 年至 1789 年间会面的十三个殖民地和新美国的三个国会机构。

1774 年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以应对殖民地之间日益紧张的局势,最终导致英国议会通过了“不可容忍法案”。它开会了大约六周,试图修复英国与殖民地之间的紧张关系,同时维护殖民者的权利。第二次大陆会议于 1775 年召开,以应对马萨诸塞州爆发的敌对行动。会议后不久,第二届国会向乔治三世国王发出橄榄枝请愿书,同时还选择乔治华盛顿为新大陆军的负责人。在和平没有到来之后,同一个国会于 1776 年 7 月起草并通过了《独立宣言》,宣布前殖民地现在是独立的主权国家。

在独立战争的大部分时间里,第二届大陆会议都是美国的临时政府。 1781 年 3 月,美国的第一个政府框架《邦联条例》生效,当时该机构成为邦联代表大会。这个一院制的管理机构在 1789 年解散之前将召开八次会议,当时根据美国新宪法的第一届美国国会接管了作为国家政府立法部门的角色。

第一次和第二次大陆会议都在费城召开,尽管在独立战争期间这座城市被占领,第二次大陆会议被迫在其他地方举行了一段时间。联邦议会也在费城成立,后来搬到纽约市,从 1785 年开始短暂成为美国首都。

今天关于这些大会日常活动的大部分信息来自所有三个大会的秘书查尔斯·汤姆森(Charles Thomson)保存的期刊。同时印刷的大陆会议文件包含正式的国会文件、信件、条约、报告和记录。大陆和联邦议会的代表在议事机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在他们的殖民地议会中累积了近 500 年的经验,其中有十几个人曾担任过议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