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 20 万至 30 万台湾人在台北举行示威游行,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

《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一部法律。它于 2005 年 3 月 14 日获得批准,并立即生效。胡锦涛主席以第 34 号总统令颁布了该法。虽然该法只有 10 条,相对较短,但第 8 条正式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长期政策,即在和平手段变为其他方式时使用军事手段反对台湾独立不可能的。法律没有明确将“中国”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简称为“国家”)。

《反分裂国家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唯一一部既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头,也没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决议”字头的法律。

台湾,正式名称为中华民国(ROC),是东亚的一个国家。它位于太平洋西北部东海和南海的交界处,西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PRC)相邻,东北与日本相邻,南与菲律宾相邻。中华民国控制的领土由 168 个岛屿组成,总面积为 36,193 平方公里(13,974 平方英里)。台湾主岛,原名福尔摩沙,面积 35,808 平方公里(13,826 平方英里),东部三分之二是山脉,西部三分之一是平原,是高度城市化人口集中的地方。首都是台北,与新北市和基隆一起构成台湾最大的都会区。其他主要城市包括高雄、台中、台南和桃园。台湾拥有 2345 万居民,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国家之一。

大约 6000 年前,说南岛语的台湾原住民祖先在岛上定居。 17世纪,大规模的汉族移民到台湾西部,始于荷兰殖民地,延续至东宁王国。该岛于 1683 年被中国清朝吞并,并于 1895 年割让给日本帝国。1911 年推翻清朝的中华民国在二战后代表二战盟国控制了台湾。 1945 年日本投降。中国内战的重新爆发导致中华民国将​​中国大陆割让给中共军队,并于 1949 年撤退到台湾。此后,其有效管辖范围仅限于台湾和许多较小的国家。岛屿。

1960年代初,台湾进入了被称为“台湾奇迹”的经济高速增长和工业化时期。在 1980 年代末和 1990 年代初,中华民国从一党军事独裁过渡到半总统制的多党民主。台湾的出口导向型工业经济按名义 GDP 排名世界第 21 位,按购买力平价计算排名第 20 位,主要来自钢铁、机械、电子和化学品制造业。台湾是发达国家,人均GDP排名第15位。它在政治和公民自由、教育、医疗保健和人类发展方面排名很高。台湾的政治地位是有争议的。在联合国会员国于 1971 年投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后,中华民国不再代表中国作为联合国会员国。中华民国坚持其作为中国及其领土的唯一合法代表的主张,尽管自 1990 年代民主化以来这一点一直被淡化。中国对台湾拥有主权,中国拒绝与承认中华民国的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台湾与联合国 193 个成员国中的 13 个和罗马教廷保持正式外交关系,但许多其他国家通过代表处和作为事实上的大使馆和领事馆的机构保持非官方外交关系。中国参与的国际组织要么拒绝给予台湾成员资格,要么只允许其以各种名义非国家参与。在国内,主要的政治争论在于支持最终中国统一和促进泛中国身份的政党之间,与那些渴望正式国际承认和促进台湾身份的政党形成鲜明对比。进入21世纪,双方都缓和了立场,扩大了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