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以 5 比 4 裁定,《婚姻保护法》第 3 条违宪,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

《婚姻保护法》(DOMA)是美国第 104 届国会通过并由比尔·克林顿总统签署成为法律的美国联邦法律。它将联邦目的的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的结合,并允许各州拒绝承认根据其他州法律授予的同性婚姻。最高法院在美国诉温莎案(2013 年)和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2015 年)的判决中裁定该法案的所有条款(与其简称相关的条款除外)违宪或在法律上无效,这使该法律和它有任何执法。

同性婚姻在 1980 年代后期成为一个问题,尤其受到社会保守团体的反对。共和党议员鲍勃·巴尔和参议员唐·尼克尔斯于 1996 年 5 月提出了成为 DOMA 的法案。该法案在国会两院获得大量、否决的多数票通过,反对来自大约三分之一的民主党众议院和参议院的核心小组。克林顿批评该法律“具有分裂性和不必要的”,但仍于 1996 年 9 月将其签署为法律。

该法案第 2 条允许各州拒绝承认其他州进行的同性婚姻。第 3 节规定了出于所有联邦目的不承认同性婚姻,包括政府雇员的保险福利、社会保障幸存者福利、移民、破产和联合报税。它还将同性配偶排除在保护联邦官员家庭的法律、评估经济援助资格的法律以及适用于异性配偶的联邦道德法的范围之外。:2324 通过后,DOMA 受到了无数诉讼和废除努力。在美国诉温莎案(2013 年)中,美国最高法院根据正当程序条款宣布 DOMA 第 3 条违宪,从而要求联邦政府承认各州进行的同性婚姻。在 Obergefell v. Hodges (2015) 案中,法院认为同性婚姻是受正当程序条款和平等保护条款保护的基本权利。该裁决要求所有州执行和承认同性伴侣的婚姻,使 DOMA 的第 2 条被取代且无法执行。

美国最高法院(SCOTUS)是美国联邦司法机构中的最高法院。它对所有涉及联邦法律的联邦和州法院案件拥有最终的和很大程度上自由裁量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范围狭窄的案件的原始管辖权,特别是“所有影响大使、其他公共部长和领事的案件,以及那些一个国家应为缔约方。”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即因违反宪法规定而使法规无效的能力。它还能够取消违反宪法或成文法的总统指令。但是,它只能在其具有管辖权的法律领域内的案件的背景下采取行动。法院可以裁决具有政治色彩的案件,但裁定它无权裁决不可审理的政治问题。

根据美国宪法第三条设立,最高法院的组成和程序最初是由第一届国会通过 1789 年的司法法案确立的。后来由 1869 年的司法法案规定,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组成美国和八名副法官。每位大法官都有终身任期,这意味着他们将一直留在法院,直到他们去世、退休、辞职或被免职。当出现空缺时,总统在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下任命新的法官。每位法官在决定法院审理的案件时都有一票。当多数时,首席大法官决定由谁撰写法院意见;否则,多数派中最高级别的法官会分配撰写意见的任务。

法院在华盛顿特区的最高法院大楼开会。其执法部门是最高法院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