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缪尔·蔡斯大法官在美国参议院的弹劾审判结束时被宣告无罪。

塞缪尔·蔡斯(Samuel Chase,1741 年 4 月 17 日 - 1811 年 6 月 19 日)是美国的开国元勋,美国最高法院的副法官,并作为马里兰州代表签署了大陆协会和美国独立宣言.他被众议院弹劾,理由是让他的党派倾向影响他的法庭裁决,但被参议院宣告无罪并继续任职。

蔡斯出生在马里兰州安妮公主附近,在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建立了一家法律事务所。他在马里兰州议会任职数年,并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支持独立。在担任巴尔的摩地区刑事法院和马里兰州普通法院之前,他赢得了大陆会议的选举。 1796年,乔治华盛顿总统任命蔡斯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

1800 年选举后,托马斯·杰斐逊总统和民主共和党试图削弱联邦党人对联邦法院的影响。蔡斯在法庭上的行为被指控表现出偏见,杰斐逊认为应该将蔡斯免职,这一过程需要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投票。众议院通过了八项弹劾条款,均以蔡斯所谓的政治偏见为中心。参议院投票决定无罪释放蔡斯,蔡斯一直在最高法院任职,直到他于 1811 年去世。一些历史学家认为,蔡斯的无罪判决为联邦司法机构的独立性树立了重要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