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Eisenstadt v. Baird 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未婚人士有权拥有避孕药具。

节育,也称为避孕、避孕和生育控制,是一种用于预防怀孕的方法或装置。自古以来就一直使用避孕措施,但有效和安全的避孕方法直到 20 世纪才出现。计划、提供和使用节育措施称为计划生育。一些文化限制或阻止获得节育,因为他们认为这在道德、宗教或政治上是不受欢迎的。节育一词有点用词不当,因为该词不经常考虑堕胎。

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为患有特定疾病的女性提供避孕方法的安全性指导。最有效的节育方法是通过男性输精管结扎和女性输卵管结扎、宫内节育器 (IUD) 和植入式节育手段进行绝育。随后是一些基于激素的方法,包括口服药丸、贴片、阴道环和注射。不太有效的方法包括物理屏障,如避孕套、隔膜和避孕海绵以及生育意识方法。最不有效的方法是杀精剂和男性在射精前退出。灭菌虽然非常有效,但通常不可逆;所有其他方法都是可逆的,最直接在停止它们时。安全的性行为,例如使用男用或女用避孕套,也有助于预防性传播感染。其他节育方法不能预防性传播疾病。如果在无保护性行为后 72 到 120 小时内采取紧急避孕措施,可以预防怀孕。一些人认为不做爱也是节育的一种形式,但如果不进行节育教育,仅禁欲的性教育可能会增加青少年怀孕,因为不遵守规定。在青少年中,怀孕的不良结果风险更大。全面的性教育和节育措施降低了这个年龄段的意外怀孕率。虽然年轻人通常可以使用所有形式的避孕措施,但长效可逆避孕措施,如植入物、宫内节育器或阴道环在降低少女怀孕率方面更为成功。分娩后,非纯母乳喂养的女性可能会在短短四到六周后再次怀孕。一些节育方法可以在出生后立即开始,而另一些则需要最多延迟六个月。在母乳喂养的女性中,仅使用孕激素的方法优于联合口服避孕药。对于已绝经的女性,建议在末次月经后继续节育一年。在发展中国家,大约有 2.22 亿想要避免怀孕的女性没有使用现代节育方法。发展中国家使用节育措施已将怀孕期间或怀孕前后的死亡人数减少了 40%(2008 年预防了约 270,000 例死亡),如果完全满足节育需求,则可预防 70%。通过延长怀孕之间的时间,节育可以改善成年妇女的分娩结果和孩子的生存。在发展中国家,妇女的收入、资产和体重,以及她们孩子的教育和健康,都随着生育控制的增加而得到改善。由于受抚养的儿童减少、女性参与劳动力的增加以及对稀缺资源的使用减少,节育促进了经济增长。

Eisenstadt v. Baird, 405 U.S. 438 (1972) 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该裁决确立了未婚人士在与已婚夫妇相同的基础上拥有避孕的权利。

法院驳回了马萨诸塞州一项禁止向未婚人士分发避孕药具以防止怀孕的法律,裁定它违反了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该决定有效地将美国的婚前性行为合法化。